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阶段划分 |
工作内容 |
责任部门 |
完成时间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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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员阶段(3月下旬至4月上旬) |
1.召开局务会议,研究制定实施方案,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、办公室,确定人员。 |
行评办 |
4月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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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参加市局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,开展动员教育。 |
行评办 |
4月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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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召开局行风评议工作会议,邀请区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区纠风办、市局领导以及行风监督员、管理相对人代表参加,进一步动员宣传教育,布置工作。 |
行评办 |
4月8日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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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提高阶段(4月上旬—5月下旬) |
1. 局领导与工作人员签定责任状。参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。 |
行评办 |
4月30日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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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采取各种形式,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,完善网站建设。 |
行评办 |
5月下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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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查、自纠、自评阶段(5月下旬至6月下旬) |
1. 走访有关部门,召开座谈会,介绍职能、征求意见、问卷调查,查摆问题;向管理相对人发放问卷调查表;设立行风评议意见箱,公布行风监督电话。 |
行评办 |
6月5日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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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参加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的“携手共创食品药监新形象”征文活动。 |
行评办 |
6月10日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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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组织学习有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、公民道德、公务礼仪的规定和要求。 |
行评办 |
6月上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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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在各街道普法宣传栏以及北京路健民药店、老百姓大药房等6家人流量大、影响面广的位置张贴宣传栏;将职能派发至全区政府工作部门及管理相对人;在药店等相关场所张贴宣传海报。 |
行评办 |
6月上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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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认真进行“五查五看”,从思想、工作、作风、制度、纪律上认真查找每一个方面、每一个环节所存在的问题,进行自评。 |
行评办 |
6月20日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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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综合梳理各类意见、建议,向各相关科室反馈整改,个人和单位均要完成自查自评报告,个人报告交本单位,单位报告6月20日前分别报区纠风办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。 |
行评办 |
6月20日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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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。 |
行评办 |
6月下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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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,及时处理,力求件件有回音。 |
行评办 |
6月下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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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以作风建设为专题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一次,由局领导作专题发言。 |
行评办 |
6月下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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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加强制度建设,完善规章制度。 |
行评办 |
6月下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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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召开全体人员会议,对前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小结。 |
行评办 |
6月下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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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实整改阶段(7月至9月) |
1.由“一把手”向行评团汇报行风建设开展情况,邀请他们参加日常监督检查。 |
行评办 |
7月至9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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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,召开动员大会,学习有关文件,结合行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。 |
行评办 |
7月上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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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邀请检察机关作案例分析教育讲座。 |
行评办 |
7月中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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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对行评团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综合整理,制定整改计划,上报整改措施,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。每个干部都要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和自身存在的问题,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,由所在部门领导把关。 |
行评办 |
8月底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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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抓好整改措施落实,并写出整改报告。 |
行评办 |
9月上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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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改总结阶段(9月至10月) |
1.对查处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进行整改,对一时不能马上整改的要专门说明原因。 |
行评办 |
10月上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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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向行评团汇报整改工作情况。 |
行评办 |
10月中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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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进行行评工作总结,召开行评领导小组会议,研究行评工作情况。 |
行评办 |
10月下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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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向区纠风办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报行风评议工作总结。 |
行评办 |
11月15日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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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召开行风评议工作总结会,整理有关资料,及时归档。 |
行评办 |
11月下旬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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