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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实施计划表

2005-09-06 12:22:48    作者:
阶段划分
工作内容
责任部门
完成时间
备注
动员阶段(3月下旬至4月上旬)
1.召开局务会议,研究制定实施方案,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、办公室,确定人员。
行评办
4月前
 
2.参加市局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,开展动员教育。
行评办
4月前
 
3.召开局行风评议工作会议,邀请区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区纠风办、市局领导以及行风监督员、管理相对人代表参加,进一步动员宣传教育,布置工作。
行评办
4月8日前
 
培训提高阶段(4月上旬—5月下旬)
1. 局领导与工作人员签定责任状。参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。
行评办
4月30日前
 
2. 采取各种形式,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,完善网站建设。
行评办
5月下旬前
 
 
 
 
 
自查、自纠、自评阶段(5月下旬至6月下旬)
1. 走访有关部门,召开座谈会,介绍职能、征求意见、问卷调查,查摆问题;向管理相对人发放问卷调查表;设立行风评议意见箱,公布行风监督电话。
行评办
6月5日前
 
2.参加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的“携手共创食品药监新形象”征文活动。
行评办
6月10日前
 
3.组织学习有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、公民道德、公务礼仪的规定和要求。
行评办
6月上旬前
 
4. 在各街道普法宣传栏以及北京路健民药店、老百姓大药房等6家人流量大、影响面广的位置张贴宣传栏;将职能派发至全区政府工作部门及管理相对人;在药店等相关场所张贴宣传海报。
行评办
6月上旬前
 
5.认真进行“五查五看”,从思想、工作、作风、制度、纪律上认真查找每一个方面、每一个环节所存在的问题,进行自评。
行评办
6月20日前
 
6.综合梳理各类意见、建议,向各相关科室反馈整改,个人和单位均要完成自查自评报告,个人报告交本单位,单位报告6月20日前分别报区纠风办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。
行评办
6月20日前
 
7.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。
行评办
6月下旬前
 
8.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,及时处理,力求件件有回音。
行评办
6月下旬前
 
9.以作风建设为专题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一次,由局领导作专题发言。
行评办
6月下旬前
 
10.加强制度建设,完善规章制度。
行评办
6月下旬前
 
11.召开全体人员会议,对前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小结。
行评办
6月下旬前
 
落实整改阶段(7月至9月)
1.由“一把手”向行评团汇报行风建设开展情况,邀请他们参加日常监督检查。
行评办
7月至9月
 
2.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,召开动员大会,学习有关文件,结合行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。
行评办
7月上旬前
 
3.邀请检察机关作案例分析教育讲座。
行评办
7月中旬前
 
4.对行评团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综合整理,制定整改计划,上报整改措施,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。每个干部都要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和自身存在的问题,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,由所在部门领导把关。
行评办
8月底前
 
5.抓好整改措施落实,并写出整改报告。
行评办
9月上旬前
 
整改总结阶段(9月至10月)
1.对查处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进行整改,对一时不能马上整改的要专门说明原因。
行评办
10月上旬
 
2.向行评团汇报整改工作情况。
行评办
10月中旬前
 
3.进行行评工作总结,召开行评领导小组会议,研究行评工作情况。
行评办
10月下旬前
 
4.向区纠风办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报行风评议工作总结。
行评办
11月15日前
 
5.召开行风评议工作总结会,整理有关资料,及时归档。
行评办
11月下旬前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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